广西:自治区文化稽查总队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五批精神文明单位
10月8日,广西文化稽查总队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五批精神文明单位。近年来,广西文化稽查总队以自治区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抓手,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提高文化市场行*执法人员依法行*、服务市场的意识,使全区文化市场行*执法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广西文化稽查总队以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创文明单位,促队伍建设”活动,修订完善文明执法队员、文明科室评选标准,完善奖励措施,激发干部职工争当文明执法员,争创文明科室,自觉保持执法行为文明、执法活动文明、执法形象文明、工作场所文明;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大力开展优秀科室、优秀个人等争创活动,发现、培养和树立一批*治素质过硬、工作实绩突出、群众普遍认可的先进个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引导作用,让全体干部职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紧紧围绕提高文化市场执法的法律适用能力、日常执法能力、文书制作能力,开展执法观摩、文书展示、优秀文书评比活动,选送干部参加各种专业培训,定期组织业务技能考核、竞赛活动,把考核结果作为全面衡量干部职工德能勤绩表现、职务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促使干部职工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钻研文化市场执法专业知识,提高执法技能。
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文化市场行*执法水平得到不断提高,人员队伍精神风貌健康向上,社会影响力和公众满意度得到了全面的提升,使创建活动真正成为促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将继续开拓创新,务实发展,为实现广西“两个建成”目标提供坚强的文化保障。